| (1) |
在此下載所須表格 |
| (2) |
細心閱讀條款及守則、免責聲明、個人資料搜集聲明及風險披露內容,同意及接受方可繼續開戶。 |
| (3) |
填妥所須表格後(見證人亦同時簽署),連同下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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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聯名戶口 |
- 身份證明文件(如有效之香港身份證或有效護照)
- 三個月內任何一張住址證明 (如稅單、銀行信件、電話月結單)
- 見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
- 銀行戶口證明復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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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客戶戶口 |
- 所有參與操作戶口及保證人之身份證副本(附簽署);
- 公司成立證書副本及組織細則;
- 住址證明;
- 董事之個人資料副本或 D2 / Form X;
- 公司決議案;
- 保證人之擔保書及住址證明;
- 商業登記證書副本;
- 公司年報;
- 公司設立章程副本
- 銀行戶口證明復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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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郵寄到本公司,抬頭及地址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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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
客戶服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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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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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環德輔道中71號永安集團大廈20樓全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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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供良好財務狀況證明的客戶,本公司保留拒絕客戶之開戶申請的權利而毋須作任何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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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證監會的指引,未能親臨本公司辦事處辦理開戶手續之客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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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排驗證人/見證人於開戶表格及閣下之身份證/護照副本上簽署,並提供其姓名及職銜以作核實。(驗證人/見證人可為註冊人、太平紳士或專業人士,如:銀行分行經理、註冊會計師、律師或公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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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
| 2) |
連同與開戶文件中簽署相同並印有相同帳戶名稱的支票乙張交回本公司。該支票須由客戶在香港持牌銀行開立的帳戶所簽發,而金額則最少為港幣 10,000元並支付予「永豐證券有限公司」/「永豐期貨有限公司」/「永豐外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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