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本公司對電子版的招股書(包括申請表)與平裝本的招股書(包括申請表)之間的任何不一致或失準或缺漏或錯誤所引起的任何損失(包括經濟損失)或損害(包括相應、附帶、特定、直接及間接的損害)或索償或行動或要求(無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概不負責。 |
| 2. |
|
本公司並不擔保及保證(無論是暗示還是明示)本公司所提供的認購新股服務及/或本程式/網頁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或完備性或正確性或及時性。 |
| 3. |
|
在所有情況下,本公司概不就資料的不便、延誤或遺失,或此處或任何其他人士或法團所提供的資料或網上電子認購新股服務的遺漏、錯誤、欠缺、失準或失實陳述,或延遲了或暫停或拒絕接納 閣下申請認購股份或付款的指示,或延遲了或拒絕進行或處理 閣下的指示/申請/付款所招致或產生的任何相應、附帶、特定、直接或間接損害(無論是約定的、涉及侵權行為的、法定的、絕對的、民事的還是刑事的,只要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尤其是經濟損失)而對 閣下或任何人士或法團負責。 |
| 4. |
|
本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僅作參考之用,本文的內容不應構成(包括但不限於在任何依法不得進行要約或銷售或上述兩者未獲法例豁免的司法管轄區)有關購買或出售或處置任何特定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或邀請或建議或推薦意見。 |
| 5. |
|
閣下諮詢本身的財務顧問、律師、稅務顧問及其他專業人士,並留意 閣下投資的股份的價格及價值可升可跌。 |
| 6. |
|
閣下應按照招股章程、要約文件及有關發售證券首次公開招股的任何其他相關文件,而並非按照關於發售證券首次公開招股的資訊(特別是首次公開招股的宣傳或推廣資料及傳媒報導)作出投資決定。 |
| 7. |
|
本公司對閣下、首次公開發售發行人、保薦人、包銷商、協調人、收款銀行、過戶登記處或參與香港公開發售各方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概不負上法律責任。 |
| 8. |
|
倘因本公司疏忽或不真誠的原故而直接導致任何責任,閣下可享有的補償只為獲入賬/退回 閣下就本行提供網上電子認購新股服務而支付本行的款項,惟本公司須於兩個營業日內獲知會有關缺失。然而,假如缺失乃由 閣下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引致,則本公司不會承擔責任,亦不可向本公司判處或追究任何責任。 |
| 9. |
|
本公司既毋須公佈亦毋須通知 閣下有關以白色表格作出申請的結果。本公司將在首次公開發售發行人通知本公司有關 閣下以黃色表格作出申請的結果後從速通知閣下有關申請的結果。 |
| 10. |
|
如屬以黃色表格作出申請,及有任何從首次公開發售發行人股份過戶登記處的任何退款,本公司將會在實際收到任何退款淨額後從速將其存入 閣下的結算賬戶。所有退款將不附利息。 |
| 11. |
|
除非招股書另有指明,否則使用本程式/網頁所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項均不會與任何首次公開發售發行人、全球協調人/保薦人、參與香港公開發售的任何其他單位或彼等各自的董事、行政人員、僱員、合夥人、代理及顧問構成任何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合約或受信關係)。 |
| 12. |
|
本公司保留因 閣下的賬戶在有關時段沒有足夠資金結清申請金額及集資費用而拒絕執行客戶任何指示的權利,或若本公司認為有任何其他合理原因,可在毋須給予任何理由情況下拒絕執行有關指示。 |